变压器及附属设备租赁协议
甲方:荥阳市北斗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荥阳市北斗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荥阳市乔楼镇聂楼村附近从事索河整治项目二标段的施工工作,乙方所有变压器及附属电路、设备等位于项目施工范围内,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租赁乙方所有变压器及附属所有设备,包括变压器、电线、线杆、表盘、房屋及钥匙等一切维持变压器正常使用的物品,变压器地点:聂楼村石佛堂村北,西临索河河道。乙方必须保证具有变压器及附属设备的所有权,在电业局登记注册,并负责电路畅通。
2、费用与管理:租金:600元/月,每月5日前由甲方支付乙方;变压器使用期间电费由甲方支付;现有线路与荥丁路线路交叉口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由甲方负责管理和维护,乙方须无偿协助甲方进行维修、交电费等事宜。
3、租赁时间:租赁时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再租赁变压器或建设单位要求拆迁,不能继续使用的,双方自行终止协议。
4、协议期间,如因工程需要,建设单位要求拆除设备,甲乙双方需无条件服从,不得因任何原因阻挠拆迁;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损害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影响我公司用电。如有违约,按
闽公网安备 35021102001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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