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淮安区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培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3-5] [信息来源:办公室] (本文已被浏览:950 次)各乡镇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各初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对修订后学科课程标准的认识,全面掌握新课程标准的主要变化,对新课程标准实施的难点、重点展开教学研究和实践探索,逐步提升我区学科教师的教育理论素养,增强学科教师专业成长与发展的意识,经研究,决定于3月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共二十个学科的课程标准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一线教师,各学校每学科至少安排1人,尽可能全员培训,具体参加培训人员由各学科培训负责人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
1.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
2.依据2011年版课程标准修订后教材分析;
3.课堂教学观摩、课例研讨。
三、培训时间
各学科在2013年3月4日至25日安排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天(具体安排见附件一)。
四、培训要求
闽公网安备 35021102001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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