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外包装标注规范标准
为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安全,便于监管与市场流通,产品外包装的标注应当遵循统一、清晰、真实、耐用的原则。以下为适用于一般消费品的外包装标注规范标准,覆盖信息项、表现形式、可读性、特殊品类要求、可追溯性与履责流程,供生产企业、设计单位和监管检查参考。
一、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适用范围:适用于进入市场流通的工业品、食品、化妆品、药品、化学品、儿童用品、纺织品、电子产品等外包装标注;对线上线下同时销售的商品,应同时满足实体包装与网络展示的标注一致性要求。
基本原则:标注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或易误导消费者的表述;重要信息应当醒目可见,便于消费者快速识别;标注方式应当耐磨、耐水、耐光,保证在正常流通过程中不脱落、不模糊;对涉及安全、健康、计量的要素,应当明确使用、储存和应急处置指引。
二、必须标注的信息项
所有产品外包装应当至少包含下列要素,具体位置以包装的主要展示面为准并保证清晰可读:
1、产品名称与规格型号:应当使用通俗名称,规格以净含量、重量或数量形式标明,单位采用国际单位制或行业惯用单位。
2、成分或配料表:食品、化妆品、药品、化学品应当列出主要成分及含量范围;含有致敏源(如坚果、乳制品、麸质等)的,应当明确提示。
闽公网安备 35021102001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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