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报/2013年/9月/12日/第003版
环球视野
跨文化管理——境外资源合作难以跨越的一道鸿沟
何腊柏
跨文化与跨文化管理
跨文化(Cross Culture),本义为文化交叉,特指人类交往或合作过程中的文化跨界现象。在跨区域交往或经济合作的过程中,本民族文化与他民族文化、原地域文化与他地域文化、母国文化与东道国文化、并购企业的文化与被并购企业的文化,存在一定程度的文化差异或文化冲突,包括价值观念、风俗、习惯、行为方式等方面的差异或冲突。
跨文化管理并不是一个新事物,它起源于古老的国际商贸往来,但它真正成为一门科学,是20世纪70年代后期总结日本跨国公司的成功经验之后,在美国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跨文化管理意指在全球化经营中,对东道国的文化采取求同存异的包容态度,在跨文化条件下消弭分歧、化解冲突,并据以创造出独特的企业文化,从而形成卓越管理的过程。跨文化管理的主题就是解决不同价值观念、风俗、习惯、行为方式等方面的相互认同、接纳和有机融合,防范和化解文化冲突,最终达成文化和谐。
跨文化管理需要解决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群对己文化的过分依赖问题,需解决对他文化的认同和接纳问题。企业跨文化管理不是简单的文化融合,而是一种文化创新。它要求跨区域经营企业妥善解决对母公司文化的继承和创新问题,要求基于境外资源开发所在地区的文化特点,创新性建立一种包容性文化,以此来统合员工思想和行为,真正发挥企业文化对企业发展的导向作用、润滑作用和促进作用。
母公司文化与子公司文化的关系
中国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资源合作,通常都采取购买股权的形式进行。如然,不论参股还是控股,境外企业就成了中国企业的子公司,中国企业与境外企业的关系就成了法理意义上的“母”“子”关系。那么从企业文化的层面来看,母公司的文化与子公司的文化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关系,不少人认识上可能还存在误区。
我们认为,母公司文化与子公司文化之间的关系,决不是“等于”(=)关系,而是主文化与亚文化的关系,是母文化与子文化的关系。就像父亲和儿子一样,二者的文化既存在继承与被继承的关系,更是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文化的力量在于包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母子公司存在文化差异,是一种客观存在。承认母子公司之间文化的某些差异性,是文化自信的表现,也是探讨跨文化管理的重要前提。所以说,子公司建设企业文化,有责任和义务宣贯母公司文化,也可以适当移植母公司文化,但更重要的是在移植过程中要结合东道国的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以及境外企业员工构成情况进行融合和创新。毕竟母公司文化属于外来文化,需要接地气,需要落地生根,需要得到大量的非中国籍员工的认同。如果照搬母公司文化,那么跨文化管理就是一句空话,跨文化风险只在旦夕。
霍夫斯泰德(Hofstede)的文化维度理论
学界跨文化理论主要有:克拉克洪与斯桥贝克的六大价值取向理论,霍夫斯泰德的文化维度理论,蔡安迪斯的个体主义-集体主义理论,以及强皮纳斯的文化构架理论。其中这文化维度理论是至今最具影响力的跨文化理论。
荷兰文化协会研究所所长吉尔特·霍夫斯泰德(Geert Hofstede),用20种语言从态度和价值观方面,在收集了40个国家,包括从工人到博士和高层管理人员在内的共116000个问卷调查数据的基础上,撰写了著名的《文化的结局》一书,提出了著名的文化五维度理论。霍夫斯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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