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租赁协议
承租方:_重庆博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________(简称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吊车,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_________型_________吨吊车,____台。
二、施工内容和地点:_按甲方工程需要____
三、租赁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甲方不需要时为止。
四、财务结算
1、计收费标准:每月28000.00元(大写:贰万捌仟元整),含吊车操作人员工资。
2、付款方式:设备使用满45天后,支付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设备租赁费项目部付支给我方才与乙方结上月租费。
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操作人员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六、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专人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七、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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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21102001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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