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新标准施工图审费和招标代理费等下月起
“降价
来源:建筑时报作者:佚名时间:2011-04-12
为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日前,国家发改委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等有关部委发布《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通知》要求,施工图审查费、环境影响评价费、招标代理费等收费标准将从5月1日起下调。
发改委要求各地应加强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管理,经认定设立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6.5%;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2‰;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2元/平方米。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不高于上述上限的范围内确定。此外,各地现行收费标准低于收费上限的,一律不得提高标准。
《通知》还对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作了“打折”,并设置收费上限。其中,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差额费率为:中标金额在5~10亿元的为0.035%;10~50亿元的为0.008%;50~100亿元为0.006%;100亿元以上为0.004%。工程一次招标
闽公网安备 35021102001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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