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教育系统教工团组织建设规范化
东城区教育系统教工团组织建设规范化
评价方案
《东城区教育系统教工团组织建设规范化评价方案》(以下简称评价方案),以区教育系统教工团为评价对象,以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为评价重点。该评价方案既是教育系统教工团组织建设自评的标准,也是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方面对教工团组织建设的考核依据。它的作用在于明确衡量区教育系统教工团组织建设工作,促进基层共青团工作逐步向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以适应新时期共青团工作发展的客观需要。
东城区教育系统教工团组织建设规范化评价指标体系
1、指标与权重
从教工团工作的整体出发,根据教工团工作的性质、内容和要求,评级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四项,二级指标二十一项,其各项指标的具体内容及权重比例分配见附表。
2、评价方法
(1)按权重对每一项评价指标的具体内容赋值,并求出一级指标的评价分值。
(2)将各一级指标的评价分值相加,得出评价总分。
(3)将若干参评者的总分相加,除以参评人数的得分,就是评价小组的最终得分。
(4)根据等级权重对照表,将量化分数转化为等级。(优秀、达标、待达标)(5)根据评价等级进行分析,做出评价结论。
3、等级划分
等级:优秀校、达标校、待达标校。
东城区教育团工委
2007年3月
1
闽公网安备 35021102001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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