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段施工技术目录 洞口施工技术 洞口施工条例
洞口施工条例
1、洞口工程应与洞口相邻工程统筹安排、尽早完成,施工宜避开雨季及严寒季节。
2、洞口施工前,应先检查边、仰坡以上的山坡稳定情况,清除悬石、处理危石。施工期间实施不间断监测和防护。
3、洞门在破土前按设计要求并结合地形条件作好截、排水沟和施工便道的规划,应保护植被环境,保护自然景观,尽量减少对原坡面的破坏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开挖后的坡面应达到稳定、平整、美观的要求。
条文说明
隧道洞门处,截水沟、排水沟、施工便道的走向往往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应结合地形条件选择对地面植被破坏最小、排水畅通的方案。截水沟应距边、仰坡外不小于5m,沟底纵坡不小于3‰,当纵坡过陡时应设急流槽或跌水与其相连。避免排水沟的水冲刷路基坡面、农田、房舍、池塘。
4、洞顶地表水的处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4.1结合现场地形,洞口边、仰坡应及早做好坡面防护,确保洞口稳定。若采用喷锚或砌石护面,坡顶、坡脚宜绿化处理,以防止仰坡范围内地表水下渗和减少对坡面的冲刷。
4.2洞顶如有溪沟或排水沟槽应加强养护、整治,确保水流畅通,若岩层裂隙多,地表水有可能渗漏到隧道内时,应用浆砌片石或混凝土铺砌沟底,浆砌片石应用砂浆抹面。
4.3洞顶截水沟应满足最大降雨时地面水流汇集排出的需求,沟边应有1~1.5m的平台,减少山坡泥水堵塞截水沟。
4.4洞顶边、仰坡周围的排水系统应在雨季前及边、仰坡开挖前完成。
5.隧道开挖具备进洞条件时应力求早进洞。
条文说明
避免出现深路堑或高边坡,以维持山体原貌,防止水土流失。
闽公网安备 35021102001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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