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耳乡司法所2011年第三季度社区矫正
工 作 总 结
我乡司法所为了认真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的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组织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管控,协调社区矫正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考核,强化社会矫正基层基础工作,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帮扶措施,与派出所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共同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扶工作。依托公安信息网和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社区人员信息库,认真总结推广在社区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新闻媒体树立和宣传社区矫正人员中的先进典型,消除社会偏见和歧视,努力为社区矫正人员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我乡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有社区矫正人员一名,姓名叫刘华平,居住我乡木角寨村四合头组,该社区矫正人员于2011年1月26日零时40分,与我乡营昌村大仓边组徐情书先后到发耳电厂1号锅炉围墙处,由徐情书盗窃电厂的设备及废旧铁巴,并从围墙处将盗窃物资运出,刘华平驾驶一辆三轮车前往电厂1号锅炉围墙处准备购买,并提供电筒照明,刘华平当即被保卫人员抓获,徐情书被电厂保卫人员发现后逃离,次日被抓获归案,被盗窃物资价值4350元。
闽公网安备 35021102001881号 
热门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