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司法局副科级领导职位选拔任用
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部署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着眼于建设堪当跨越发展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注重在发展实践中选人用人的导向,切实把一批靠得住、敢负责、肯实干、有才干、口碑好、律己严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职位上来,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为切实履行好司法行政各项职能,服务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选拔职位
(一)法律援助工作科(法律援助中心)副科长2名;
(二)公证律师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副科长1名;
(三)法制科副科长1名。
三、选拔范围及任职条件
(一)选拔范围
市局符合任职条件、在编在职的公务员。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有强烈的事
闽公网安备 35021102001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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