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的劳动纪律,建立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公司考勤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管理职能
1.各部门、班组均使用考勤机进行考勤,同时各部门、班组指定专人实际记录考勤。
2.综合部为员工考勤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班组考勤、休假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与审核;分管经理、各部门部长、班长负责员工各类假期的审批。中层管理人员请假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三、考勤规定
1.公司现行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特殊岗位可依据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综合部审批并备案。
2.公司实行全员面部指纹考勤制度,员工每日上午上班、下班,下午上班、下班各考勤一次,每日四次。
3.员工在上述规定考勤时间以外(无论因公或因私)出入公司时也应打考勤,以保证准确进行考勤统计。
4.非正常出勤情况处理
①因出差无法按时打考勤的员工,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本人交至综合部,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通知综合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
闽公网安备 35021102001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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