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
【颁布单位】
【文 号】 【时 效 性】有效 【分 类 号】115211994037 【内容分类】民事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诉深圳蛇口安
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名为房地产合作开
发实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案情】
原告: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下称产权处)。 被告:深圳蛇口安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达公司)。 1991年12月18日,安达公司与珠海市红旗华侨实业总公司签订了两份《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房产开发合同》,由后者向前者出让位于珠海市红旗区湖滨大道的分别为2万平方米和1.89万平方米的两块土地的使用权。1992年3月30日,珠海市国土局、红旗区国土所向安达公司颁发了该两块土地的
2、深圳蛇口安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物流集团前身,简称“安达实业”,它按国际 ) 惯例与新加坡科技集团合作成立了首家中外合资现代物流企业, 率先将国际先进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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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21102001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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