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康德的哲学体系?
作者:马彪
来源:《社会科学》2010年第12期
摘要:
康德哲学体系通常被解读为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的统一,或者由“三大批判”所呈现出的真、善、美的内容总括,从而致使人们忽视了其宗教哲学的地位。由于康德哲学的主旨在于解决“人是什么”的问题,而“三大批判”只是针对“我能够知道什么”与“我应当做什么”的回答,康德在第一批判、书信及晚年的《逻辑学讲义》等成熟著述中则明确提出其宗教哲学是为“我可以希望什么”而设的。因此,只有从理论哲学、实践哲学与宗教哲学的层面来理解康德哲学,才能真正接近康德哲学体系之要旨。

关键词:康德哲学;理论哲学;实践哲学;判断力;宗教哲学;体系研究

中图分类号:B51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作者简介:

马彪,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博士生(上海 200241)
众所周知,康德批判哲学是通过其所谓“建筑术”(Archtektonik)的方式构建起来的,而他所理解的建筑术,就是指使单纯聚集的知识成为一个系统学说的方法。因此,学界对康德哲学本身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这一主张毫无分歧。不过,在康德哲学体系到底是由哪些必要部分构成的这一问题上,人们却见仁见智。有的根据康德早年的书信,把其哲学划分为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两大组成部分,如弗里德里希 保尔森(Firedrich Paulsen)和亨利 西季维克(Henry Sidgwick)。有的则把康德哲学视为真善美的统一,即康德哲学在第一批判研究的是认识如何可能的问题;第二批判则是探讨道德何以可能的根由;第三批判关注的是审美理论与目的论的层面,正是这三者统一构成了康德哲学的体系,这种主张的代表为约翰 沃特森(John Watson)。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两种理解都有一定的道理,都可以在康德的论著与信件中找到某些文字根据。但是它们最大的缺陷在于忽视了康德的宗教哲学。有鉴于此,有的学者如凯德(Caird)则主张把康德哲学划分为理论、实践、审美与宗教四部分,还有的学者如克莱门特 威博(Clement Webb)主张将康德哲学划分为理论哲学、实践哲学和宗教哲学三个部分。这两种理解有见于康德宗教哲学的重要性,但对康德哲学体系各部分之间关系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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