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1、国家的本质: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2、国家的根本属性:阶级性
3、我国的国家性质(国体):
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4、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
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
5、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6、人民民主的特点:广泛性和真实性
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而且还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而且还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7、最根本、重要的人权: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
8、实现人权的根本途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9、一国人民充分享有人权的前提和保障:国家主权
10、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
专政的对象:依法打击极少数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意义: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包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1、民主的本质:国家制度
12、民主的特征:○1阶级性○2民主是相对的、具体的没有绝对的全民的民主
13、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1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适用于敌对势力。
○2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14、为什么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已经写入宪法。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有了新的要求。(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5、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1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2)政治自由(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形式)
(3)监督权(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和控告权)
○2义务的内容:(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爱国主义精神的体现)(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16、公民在参与政治生活时,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2)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
(3)坚持个人利益、国家利益结合的原则。
17、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1)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2)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3)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4)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力的实现。
18、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
要求:(1)我们要积极履行公民义务,以维护国家利益。(2)当出现矛盾时,公民的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
19、我国公民政治生活的内容与要求
内容:(1)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2)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3)参与社
闽公网安备 35021102001881号 
热门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