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的领导,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办好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高等学校的党组织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二章 党组织的设置
第四条 高等学校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四年。党的委员会对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的委员会可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对党的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 高等学校设立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党的委员会应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原则,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包括配备一定数量的组织员。
第八条 党员50人以上的系级单位成立党的总支部。党员不足50人的系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党的总支部应配备必要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党员100人以上的系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委员会。系级单位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接受校党委的领导,任期四年。
第九条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两年。
第十条 教师党支部一般按教研室设置;学生党支部按年级或系设置,党员人数较多的可按班设置;机关、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
第三章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_党团工作_实用文档。《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辅导报...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_管理学_高等教育_教育专区。精品资料全集分享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 1996 年 3 月 18 日印发) ...
充分认识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重大意义_军事/政治_人文社科_专业资料。今年8月,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_党团建设_党团工作_实用文档。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第一章 第一条 总则 为...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党对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的 领导,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办好中国特色...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问答_高等教育_教育专区。基层组织条例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问答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2010]15号,8月13日印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党对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的领导,加强 和...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_思想汇报/心得体会_党团工作_应用文书。《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 2010 年 8 月 13 日,...
日修订)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2010 年 8 月 13 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和改进党对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 第一条 为加强和...
闽公网安备 35021102001881号 
热门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