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
本人姓名,年月日加入中国共产党(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特此在入党纪念日(被接收预备党员)之际,郑重(重申)宣誓承诺如下:
一、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二、自觉践行“三个代表”,始终牢记党员身份,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完成党所分配的盖章任务、按期交纳党费。
三、严格遵守以下“十个不做”:⑴不得编造谣言、传播散布虚假消息或错误、反动言论;⑵不得信仰宗教和参加“法轮功”邪教及非法组织活动;⑶不得阻扰、抵制中心工作、重点工程和公益事业建设;⑷不得无理信访和煽动、组织、参与群体越级上访活动;⑸不得违反城建土管、计生、工商税收等国家法律法规;
⑹不得在各类民主选举和测评中从事不正当非组织活动;⑺不得吃拿卡要、干扰企业生产和欺行霸市、刁难百姓;⑻不得利用身份或职权便利插手工程招投标、谋取私利;⑼不得涉黄、毒、赌行为和参与寻衅滋事、打架斗殴;⑽不得不孝顺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和虐待家庭成员。
以上承诺,接受党组织、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违反承诺,不再符合党员条件,则主动退党,愿意按有关规定接受组织处置。
承诺人(签名):年月日
闽公网安备 35021102001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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