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学院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结合我院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管理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节约、合理合法使用资金;正确处理学院发展和资金供给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关系,学校、学院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第三条学院财务管理体制是:学院全部财务活动在学校财务处统一领导管理下,实行集体领导、重大事项共同讨论,院长批准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成立财经领导小组
第五条财经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学院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在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是对学院的重大财务管理事项进行研究、论证、决策。
2、根据国定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审议、制定我院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使学院的各项经济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分解下达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
3、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审定并下达学院年度财务预算及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和监督学院预算的执行,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议。
4、审议社会化服务项目及有偿服务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决策。
5、研究解决学院在各项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促进教学、科研事业有序发展。
6、确立学院财务管理体制;确定学院财务主管人员。
第六条收支管理
1、学院将通过财务处设立财政金融学院财务管理专户。学院一切收支都将纳入专户,有学校财务处统一核算。
2、组织收入要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各项收入的来源应当合法,有关收入要按照规定使用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收入及时进入学院专户。
3、费用报销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财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把审批关,力争院资金合情合理使用。
第七条财务核算管理办法
1、学院财务核算同时设置“出纳”、“会计”两个岗位,分别由学院不同的教职工担任,实行“钱账分管”。
2、“出纳”负责学院款项收付业务,并负责登记“出纳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3、“会计”负责总账、明细账核算,每季度向主管院长汇报收支情况,每半年编制一次会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并报学院财经领导小组审核,最后经院长签字;每年向学院财经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当年总体财务状况。
第八条审批办法
1、各项财务费用开支(包括招生宣传、接待、出差等)应由使用人应先提出申请,由院长批准。重大开支事项由学院财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闽公网安备 35021102001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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