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企业资本招募说明书参考
股权投资企业申请备案,应当依照本参考,编制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招募说明书。对于本参考有明确建议的,招募说明书中应当载明本参考建议的相关内容;本参考未作建议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补充。但对投资者出资决策有重大影响或有助于其作出决策的信息,无论本参考是否有明确建议,招募说明书中均应当载明。
资本招募说明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一、招募说明书封面、扉页
招募说明书封面应标有“XX资本招募说明书”字样,并载明股权投资企业的名称、发起人机构的名称及其法律责任人(公司型机构为其法定代表人,合伙型机构为其普通合伙人或相关法律责任人)姓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招募说明书的编制日期。招募说明书应在扉页说明: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部门对本股权投资企业和/或受托管理机构的备案,不表明其对本股权投资企业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股权投资企业不存在风险。
二、招募说明书正文
(一)拟募集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
闽公网安备 35021102001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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