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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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山东盛高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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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平等自愿、协作发展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共同签署此协议,以期双方遵照执行。
一、合作期限
201 年月日至201 年月日,为期壹年。
二、合作内容
(一)薪酬、绩效V咨询系列产品合作
1.合作形式
甲方可自行承办V咨询项目,每次项目不得少于15人;亦可代理V咨询项目,人数不限。
2. 双方分工
甲方主要负责市场推广、销售,场地落实及甲方责任内的物料准备工作(甲方承办V咨询项目的情况下发生);乙方主要负责研发、实施及乙方责任内的物料准备工作。
3. 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都应当积极、主动、保质保量的完成双方分工中明确的工作事项,并对最终的结果共同承担责任。
闽公网安备 35021102001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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