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搜网 文档下载 文档下载导航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搜索 请输入内容:  
 导航当前位置: 文档下载 > 所有分类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 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水利部,2000年8月14日)
侵权投诉

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水利部,2000年8月14日)

政策法规-水库移民

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水利部 200年8月14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管好用好水库移民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妥善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促进移民安置地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国家对水库移民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结合处理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处理水库移民遗留问题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中央直属水库(水电站)的移民遗留问题由水利部负责协调规划,提供经费资助,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地方所属水库的移民遗留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安排解决。

第四条 水库移民工作必须从单纯安置补偿做法中解脱出来,改消极赔偿为积极创业,变救济生活为扶持生产,把移民的安置与库区的经济建结合起来,走开发性移民的路子,使移民脱贫致富。

第五条 处理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必须依靠各级政府和广大移民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变单一经营为综合经营,变自然经济为商品经济,以增强本地区经济的内部活力。

第六条 专项资金由各级移民管理单位负责统一管理,应配备必要的管理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七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重视处理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工作,在政策上给予优惠,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

第八条 凡处理中央直属水库(水电站)移民留问题的单位,都应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 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九条 专项资金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水利部移民办公室,作为库区建设基金会的办事机构,负责统一管理中央直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遗留问题事宜;流域机构(电管局)受水利部委托负责协调本流域中央直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遗留问题的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移民主管部门负责编报规划,组织实施年度计划。

二、无偿补助与有偿扶持相结合,国家补助与地方资金配套相结合。

三、实行计划管理。处理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应按规定要求编制规划,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四、专款专用。专项资金是专门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资金,严禁截留挪用。

第三章 专项资金的来源和使用范围

第1页

你可能喜欢

  • 审计实务
  • 三峡移民
  • 移民安置规划
  •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案

热门文档

相关文档

站点地图 | 文档上传 | 侵权投诉 | 手机版
新浪认证  诚信网站  绿色网站  可信网站   非经营性网站备案
本站所有资源均来自互联网,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等其它行为请联系我们.
文档下载 Copyright 2013 doc.docso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15022310号-9  闽公网安备 35021102001881号  emai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