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和完善约谈大力推进执法创新
仲管文
近年来,约谈作为行政管理创新的一种手段和方式,在各行各业得到越来越多的运用。从2010年开始,丽水市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探索推行执法约谈,其做法经总队简报刊发后在各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和广大执法人员中引起广泛反响。约谈的规范性和实效性还有待于实践和时间的进一步检验,但其探索的勇气、创新的做法值得肯定和鼓励。
农业行政执法约谈创新的意义有三:一是提前介入,关口前移。约谈针对被约谈对象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和隐患,提前介入进行提醒、告诫,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处罚案件,体现了监管的预防性。二是双向交流,主动服务。在约谈过程中,既客观指出被约谈对象存在的突出问题,又面对面听取他们的解释和意见,认真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从而实现互动互信,双向交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三是科学监管,提升效能。约谈进一步丰富了执法监管的手段,体现了以人为本和服务为先的工作理念,纾缓监管矛盾,提升执法效能。
农业行政执法约谈还不成熟和完善,需要在今后工作实践中继续探索、总结和规范。要进一步增强约谈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找准问题所在,把握适用范围,规范约谈程序,追踪整改实效。约谈不随便,随便不约谈。在具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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