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搜网 文档下载 文档下载导航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搜索 请输入内容:  
 导航当前位置: 文档下载 > 所有分类 > 深圳市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意见
侵权投诉

深圳市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意见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所属层级类别 ]:广东 [ 所 属 类 别 ]:行政管理[ 生 效 日 期 ]:2007-10-26[ 发 布 单 位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 发 布 文 号 ]:深办发[2007]17号 [ 是 否 有 效 ]:有效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根据《深圳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深办发〔2006〕11号),现就在我市事业单位中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和要求
  通过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事业单位各个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构建以公益目标为导向、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的规范合理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形成既相互理解支持,又相互监督制约的关系,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的有效制衡,最终形成事业单位独立运作、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现代运行新模式。具体要求是:
  (一)分权制衡。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应主要体现事业单位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力分配与制衡关系,其核心是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以保护社会公众和政府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一套权力安排、责任分工和激励约束机制。
  (二)运作独立。事业单位独立运作是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保证,主要体现在事业单位享有较大的人事和财务自主权,并依法自主管理、自主办理有关业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三)公开透明。信息公开透明,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手段,是保证事业单位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原则,事业单位在依法开展业务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地向社会公开各种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主要内容
  根据决策权力机构、管理执行机构、监督约束机构相互分离、相互制衡和精干高效的原则,在事业单位建立适用于举办主体、管理层、利益相关者及监督者之间关系,以理事会(或管委会,下同)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理事会。
  1.理事会的组成和理事(或委员,下同)的产生。理事会是事业单位的决策权力机构,负责确定事业单位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行使事业单位重大事项决策权。理事会对举办主体负责,其成员由政府部门代表、社会人士、行政执行人等组成,并以社会人士为主,采用选任制或委任制产生。理事长由举办主体提名,按照干部管

第1页

你可能喜欢

  • 事业单位改革文件
  • 事业单位改革意见
  • 深圳事业单位
  • 事业单位管理
  • 培养高素质人才
  •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

热门文档

相关文档

站点地图 | 文档上传 | 侵权投诉 | 手机版
新浪认证  诚信网站  绿色网站  可信网站   非经营性网站备案
本站所有资源均来自互联网,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等其它行为请联系我们.
文档下载 Copyright 2013 doc.docso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15022310号-9  闽公网安备 35021102001881号  emai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