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巩华城保护范围及建
设控制地带(2004年)
地理位置: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
保护范围:现存东、西、南、北四个瓮城城墙外侧墙皮各向外延伸20米的范围(包括瓮城内部所围合的面积);城东南角及城东侧古城残留部分墙体外皮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城墙:沿原巩华城城墙中线向内30米、向外40米(共计70米)宽的地带。城东:原巩华城东门保护范围以东至东侧规划主干路南丰路以西之间宽40米的范围之内为视线走廊。城南:原巩华城南门保护范围以南至南沙河床北沿之间宽40米的范围之内为视线走廊。城西:原巩华城西门保护范围以西至西侧八达岭路以东之间宽60米的范围之内为视线走廊。 城北:原巩华城北门保护范围以北至北沙河床南沿之间宽40米的范围之内为视线走廊。
Ⅴ类: 沿原巩华城内侧的Ⅰ类建设控制地带向内所包含的所有内城区范围,原城内交通道路:南北御路、东西主干线除外;高度控制为6-9米以内,建筑应为坡屋顶,中国传统建筑形制,总容积率控制在0.7以内 。
闽公网安备 35021102001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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